恒达平台關於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
發表學術成果要求的規定(2020級及以前)
恒达平台為進一步促進恒达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事業的發展👩🏽⚕️,提升恒达學科與研究生培養的綜合競爭力,根據學校印發的《恒达娱乐關於全面加強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若幹意見》的通知以及恒达平台年度目標責任書中《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管理》考核內容🤾🏻♀️,對《恒达娱乐關於研究生在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要求的規定》(2019年修訂)進行補充。
第一條基本要求中的“2.數量要求”補充如下: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應至少發表1篇第一作者SCI期刊論文,或2篇SCD期刊論文(其中1篇需在CSCD期刊目錄中👋🏿,並且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另外1篇可以是導師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SCD期刊論文可以用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來替代)👩🏿。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應至少發表1篇第一作者SCD期刊論文(該論文需在CSCD期刊目錄中);並取得發明專利進入實質審查階段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1項,專利可以是導師第一發明人🤶、本人第二發明人(專利要求,也可以根據課題研究需要,用SCD期刊論文來替代)🅿️。
2017🔂、2018級機械工程一級學科下(包含機械電子工程專業、智能感知與控製專業)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發表EI會議論文,如果論文被EI數據庫檢索且本人參會的,該成果可以替代1篇CSCD期刊論文,另外還需發表1篇第一作者的SCD期刊論文。
EI期刊論文可以替代CSCD期刊論文。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期刊論文可替代SCD期刊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