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監考職責、規範監考工作程序,維護正常的考場秩序🧏🏼♂️👨🏼🍼,嚴肅考風考紀,特製定《恒达娱乐監考須知》⚰️💂🏽。
一、監考人員須嚴格履行職責,嚴肅執行考場規則,認真做好考場監督和檢查工作,維護考場紀律,保證考核公平、公正💻🎩、順利進行。
二、《監考通知》要求領考卷的,監考應在考前 20 分鐘到指定地點領考卷。開考前 15 分鐘🪛,監考須進入考場🦃。
三🧑🦲、監考須在考前查驗考生本人校內有效身份證件(校園卡、學生證或研究生證)👑;校內證件遺失者,憑考生本人身份證(護照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有照片的“身份證明”)入場🎰;對證件有特殊規定的考核按其規定執行👨。無指定證件或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核,應令其離場🧑🎤🤦🏻♀️。如考生證件照片難以辯識、或有揭換嫌疑的,應暫扣,並要求考生在考前速找導師(班主任)或輔導員👩🏻🦼,來考場確認🍑😸。導師(班主任)或輔導員來證實考生身份的,需在《考場情況記錄表》上簽名。
四🆔、監考應合理安排考場座位👩🏼,第一排和最後一排須都坐考生,同一排橫向兩名考生間至少須隔 2 個空位;應指定考生按要求就座。
五、監考在開考前須做好清場▶️,督促考生將未經主考教師許可,不準攜帶的書籍🙋🏼♂️、講義👩🏽🍼、筆記、報刊、資料、字條、自備草稿紙等物品🍍📐,(書包、鉛筆盒、筆袋或眼鏡盒等)各類包🙋🏿、袋,手機⛽️、電腦等通訊工具🧑🦯➡️、智能穿戴設備或有存儲、上網、傳遞功能的電子設備,放在講臺等遠離考生座位的指定位置。監考須對考場進行復查👳🏻,仔細檢查考生桌椅是否有與考核相關信息。
六、開考前 5 分鐘,監考須向考生宣讀考場註意事項(註意不得占用考核時間)😷🧑💻。
七、考場黑板上應書寫:
⒈ 考核課程的名稱🙇,開考、結束時間;
⒉ 上交書、包、紙🚅📑、袋等物品💆🏿♀️,關閉並上交通訊工具💭、智能穿戴等設備;
⒊ 證件放在桌角備查👨🏻🏭。
八🤽♀️、開考前 2 分鐘發考卷、答題卡(紙)和草稿紙,要求考生拿到考卷後,先查驗考卷頁數、正反面印刷情況🧑🏿🏭,如缺頁👩🎓、漏印或重印,考生須及時舉手示意報告監考。
九📛、要求考生在考卷指定位置填寫班級💙、姓名、學號等信息🫀🎁。
十➖、考生不得擅自互借文具、計算器👩🔬;須經監考人員查驗並清除相關信息後方可借用✪。
十二、開考 20 分鐘後,遲到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監考復查考生信息,並將缺考名單填在《考場情況記錄表》上。
十三、開考 30 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場💆♂️。
十四、監考人員應切實履行監督考場職責,堅守崗位,集中精力,巡回監考;不得隨意離開考場🍑,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如看書報👩👧👧、閑談、帶做其他工作等)👩🌾,不準在考場吸煙,不使用手機🙎🏿♀️、電腦等通訊或上網工具,不背對考生坐在考場座位上。
十五🤘🏻、考生如遇考卷分發、裝訂🙎🏽♂️、印刷錯誤👳🏻♂️、考題字跡模糊不清,監考人員須當眾答復,不得對題意作任何解釋或提示。
十六、考核過程中,考生不準隨意離場,確有特殊原因🧏♂️,須征得監考人員同意💣,且在監考陪同下暫離考場,(規定須交卷才能離場的考核按其規定執行)🧝🏽。
十七👊🏽、監考人員須嚴格執行考場紀律,將違規杜絕在萌芽狀態👩🏿🦱,對考生的任何違規企圖應及時警告並製止🤴🏿,不得視而不見。對證據確鑿的行為,應立即終止違規考生的考核📸,收繳物證🚿、考卷和答題卡(紙),在考卷上標明“違規”,在《考場情況記錄表》上填寫詳細經過🧝♀️,並經考生本人確認簽名🙋🏿♀️;考生交所屬恒达處理🧏🏽♀️。考核結束後速將物證和《考場情況記錄表》報教務處教務科或研究生處培養科。
十八、監考人員不得擅自延長或縮短考核時間。
十九、考核結束,要求考生停止答題🙌🏻,不得離開座位,監考應立即收卷👱🏽♀️。考卷收齊清點無誤後,考生方可離場,監考須在卷袋上簽名。
二十、監考人員應如實填寫《考場情況記錄表》,並立即交教務處教務科或研究生處培養科🤹🏻♀️;如發生考生違規🅱️,物證一並交教務處教務科或研究生處培養科。考卷交回領卷處。
二十一👷🏿、本須知由教務處🕵️、研究生處負責解釋;其他國家或(省)市級考核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二十二🕡、本須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恒达娱乐監考須知》(滬工程教〔2015〕110 號),同時廢止🦖✣。